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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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有点法律方面的困扰想要请教你一下!希望能够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一下,谢谢。直接一点,我们家在十天前通过中介的介绍看上了一套二室一厅的二手房,面积63平方米,89年的,因为我们当时缺乏对这一方面的知识,忙目之中就听信了房主和中介的话,(他们有私有房产证,而且当时也并没有告知我们并没有土地证明)仓促之下就交了五千的订金并当场就签订了协议,可事后我们才知道那个房屋并没有士地使用证,因为房屋是以前单位集资建的,所以房主并没有办土地证,而现在我听说交易要有这个证,可是钱退不了,而房主又不愿去办,他们嫌麻烦,叫我们自己去办,按道理说这个证应该是由户主去办的,所以事情就这样拖了,我想请问,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办,如果他们不去办证,我们是否有权利要求他们退还订金,中介退还中介费
来自: 218.75.231.184 留言时间: 2007/5/25 12:40:18
回复内容 你好!
   首先你要确定哪块地属于“集体”还是“国家”。
   如果属“农业集体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这样的话,根据“房屋土地一体原则”你们的合同可因违法自然无效。
  如果是国有的话,同样根据“房屋土地一体原则”,卖主也应该给予转让出来。这属于民法上的附带性义务,你可以与卖主给予协商解决。
   至于能否退还订金这有一定难度,可以聘请当地律师给予协助。
   中介那边无责任,他们只负责介绍双方认识,考察。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5/26 2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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