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征收农民土地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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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镇的开发商通过镇俯以低廉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征收"耕地炒地皮,这属合法征收?农民可以拒绝吗?
来自: 222.245.98.8 留言时间: 2007/6/20 23:32:54
回复内容 你好!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采取信访、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 
  国务院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批准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可以向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不同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批准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其他权利人可以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6/22 20: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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