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院不作为还是有争议呢?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李律师:你好!我想再咨询您一下法律问题.
前段时期我咨询了您诈骗案另外提起民事诉讼问题,今天,我拿着刑事判决书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却被法院告之不能予以立案.其理由为:
刑事判决书有第二条:第一诈骗罪犯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第二对被告违法所得36000元继续予以追缴对于此条法院认为既然刑事判决了继续予以追缴,如果我再提起民事诉讼,就是权益双重实现.法院虽说第二条只是一句空判(因为被告已将赃款全部挥霍),但我也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只能找公安部门执行.
由此看来,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了.是法院不作为还是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争议了?
来自: 211.142.236.227 留言时间: 2007/7/5 17:02:29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你的财产被直接侵占的话,可以要求法院执行罚金的时候给于返还。
     如果你是因为侵害而遭受其他损失的,刑事判决已经结束,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7/5 2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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