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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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这阵子看中一套住房,位置不错,价格上很吸引人(因为需要进行一次性付款,以及现在房屋还没有国土证),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时间还不到五年,如果现在过户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所得税,因此我和房主协议找公正机关进行公正,现在一次性付款,到明年八月办理过户手续。请问一下,这样进行的交易是否存在漏洞。
来自: 58.45.222.131 留言时间: 2007/7/14 11:14:3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做法属于规避国家开征的房产营业税的行为。公证机关对此种规避行为不一定会支持!因为法律规定对“交易”征税,而非狭义定义对“过户”征税。再次即使公证机关给予你们办理了公证,对于这种约定的效力,如果上升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也可能不给予支持!目前业内对此种行为属于违法还是附时间生效行为尚存一定争议,建议你们请专业人士为你们的合同详细把关,变换完善一下关键环节!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7/14 15: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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