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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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与我妻子于2006年11月结婚,我妻子是农村户口,我是城镇户口.我家里父母是农村户口,我想将我妻子户口入我家里,可否.现在派出所以我户口不在农村为由,不允许我妻子户口入我家里,这是否符合政策?
来自: 58.20.204.52 留言时间: 2007/8/28 17:39:49
回复内容 你好!
    夫妻是允许相互投靠的。凭投靠人乡、村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被投靠配偶单位证明或落户地街办乡、镇证明,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
    你可以直接到上一级公安局户政科去反映。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8/29 1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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