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礼金是否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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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订婚并定下结婚日子后,女方发现男方与一名有夫之妇有不当的男女行为,那妇女还挑拨的给女方几次打电话,说他们早在几年前就认识了,并一直有染,女方就为此和男方分了手,请问,这样的礼金需要退吗?男方是不是应该给女方补偿?如果礼金已退,女方还可以向男方要补偿吗?
2.起诉可不可不经过地方法院直接递到县与市以上法院?
谢谢
来自: 222.247.72.212 留言时间: 2007/10/18 20:03:52
回复内容 你好!
    这样的礼金仍然要退,但法律上仍然有不退的三种情形。你可以对照参考。
   另外你们没有结婚,所以法律上并没有多少强制性忠实义务。
   管辖只能是基层法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0/18 2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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