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随意更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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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李健律师,您好!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根据法律,对用人单位有什么样的处罚呢?我有那个公司的上班签到复印件是否可以证明我该公司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申请仲裁,口头协议的工资又如何确定有效的,如果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或无法确定,工资又该如何确定?谢谢您,热心人!(碰到坏人真麻烦!)
来自: 222.240.132.126 留言时间: 2007/11/27 23:29:26
回复内容 你好!
     从08年1月1号开始,超过一个月可要求两倍工资。
     你的工资可以参照同岗位职务的待遇要求给付。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27 2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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