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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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请教一个事情:是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子,房子是通过中介公司和房主的妻子找人出售的.(因为当时房主在北京,房主和妻子感情不好所以要卖掉房子分手,)谈妥之后等房主回来签字的时候,房主拿了买房者的钱去了北京了,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不能过户,中介公司和房主妻子都去公安局报案是受害者,后来房主被抓了,房主和妻子也离婚了,房主被抓了一年后作民事案子释放,房主一直没还钱,现在银行要收回房子以抵贷款.一年后民事案件判决房主和妻子一起归还房款,中介公司负连带责任,请问妻子又没有拿钱,本来一直感情就不好,离婚协议上也写明一切债务归男方.她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要上诉呢?现在买房子的买主也找不到了.房子也被封.
来自: 222.51.9.220 留言时间: 2007/12/14 9:23:20
回复内容 你好!
    建议你提起上诉,或者直接起诉你丈夫财产侵占。因为房子确实是你们共同财产,你权平分一半的财产自然也应该承担对等的经济责任,只不过你一半的财产权利被你丈夫所侵害了!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2/15 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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