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身伤害到什么程度对方才可以被抓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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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请问人身伤害到什么程度对方才可以被抓去坐牢?打破头能不抓~派出所为什么只说可能进行治安处罚,不会判刑.请问公正吗?~请求给予回答
来自: 220.169.3.114 留言时间: 2007/1/17 0:18:59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这里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损害结果只包括轻害、重伤害和伤害致死三种情况,不包括轻微伤害。
    实践中对于人体轻伤和轻微伤的鉴定,应该以《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为根据,由法医鉴定为准绳。
    如果你说的打破头根据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被告的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承担一定的刑罚后果;如果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那么就不会判刑了,只能进行治安处罚。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17 2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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