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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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在私人诊所打工的,在工作中有个病人出事转到大医院住院去了。老板让我出一半的药费,请问我应该付多少?在哪个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
来自: 220.168.15.20 留言时间: 2009/5/25 17:50:13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确实因为你的操作问题出现医疗事故,诊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可以向你追猖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通则》里有相关规定。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5/26 1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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