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以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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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李律师您好:我遇到这样一件伤心的事,我老婆2006年3月怀孕的,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到卫生院打B超医生检查结果是单胎,在以后的检查中医生检查结果也是单胎,临产的时候我们到妇幼保健院去作产前检查时,医生检查结果还是单胎,但在我老婆作剖腹产手术的时候妇幼保健院的医生说:“他们在子宫内发现一个囊肿,要求马上手术,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签了字”,但医生在出院结论上写的是:那个囊肿是畸性儿,里面有毛发和骨头。那么他们在打B超是为什么没有发现是双胞胎,(本来我想有一个孩子是就好的就算了,但前几天,我的唯一希望也去世,现在真的好伤心,所以我想去告卫生院。)请问李律师:这是不是卫生院检查是的失误,我可不可以去告他们,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请您速回,谢谢! 
来自: 218.77.110.35 留言时间: 2007/1/20 22:36:44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湖南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向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建议你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3个月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结论应当从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
    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26 11: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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