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户拆迁补偿的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各位律师好!我目前在长沙经营百货生意10多年,原来租的是省副食品公司房屋(办公用房),后来副食品公司又将房子产权卖给了房地产公司(具体里面细节不清楚),最近几年房租一直交给房产公司,已交到2009年4月份止。今年2月27日知道我们这里属于拆迁范围(来这里写了“拆”字,张贴了拆迁公告)。请问我们这种租赁户可获得哪些赔偿?我们在这里起早摸黑做了10余年,开始没打开销路生意一直不好,最近两年刚有点起色又要拆了,真的很无奈!一下子又找不到好的门面,现在长沙市到处搞拆迁,租房子很贵,还要一笔不菲的转让费,不租有的货就过期了,有些没用了……
这里有很多专业人士,恳请指点一、二。
来自: 218.76.63.105 留言时间: 2009/6/9 17:17:57
回复内容 你好:
    具体包括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偿等。具体可以参见《拆迁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6/12 8: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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