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单位是加油站,同一个人多次无理取闹.故意毁坏加油机和他人财物数额达两万余元,扰乱生产秩序,我报110已达20多次,公安机关只是在事经20来次时才拘留,刑事部分经物价鉴定,说是加油机使用期限为十年,我已用九年,刑事数额不够又放啦,还在继续闹事,又明目张胆的要拿打火机点火,非常危险,我找到公安机关,他们说没有其他办法处理,我应该怎麽办?
来自: 119.115.46.140 留言时间: 2009/6/16 18:05:52
回复内容 你好:
   他已经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话,你可以向检察院进行举报。要求督促立案。或者是自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6/18 13:40:28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