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以及哺乳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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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夫妻都是独生子女,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二胎,因为没有想好,因此我在2008年12月生育第一胎后,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我本人是事业单位职工,单位上说因为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所以产假期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产假结束也不能再请哺乳假,不知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来自: 220.168.21.251 留言时间: 2009/7/6 15:45:35
回复内容 你好:
   妇女的生育期间的休假是劳动法律给予强制性保护的,你单位的对抗理由不足以成立。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7/11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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