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人员在业主家出事故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李律师,您好。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在业主家进行线路维修,因电工没有断电,造成电击,从1.6米的人字梯摔下来,当时没死,昏迷,送到医院手术后死亡,请问,和业主有关吗?是谁的责任。
来自: 218.104.156.34 留言时间: 2009/7/7 16:39:33
回复内容 你好:
    和业主有一定关系,如果是个人身份出工发生这样的意外,应属于雇员损害,雇主应承担一定的补偿。
    但若是职务行为导致损害,则按工伤处理,相关的赔偿由单位承担。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7/11 1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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