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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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2004年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如下:“房屋、财产、家具、电器等所有物品归男方所有”。2007年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协议,可法院不支持,弄虚作假,硬说我有二套房屋(没任何证据),并说这份协议约定不明确。现一审、二审及省高院都是这样判的,请问我现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来自: 120.92.236.26 留言时间: 2009/10/12 14:09:31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陈述过于简单,如果多级法院已经形成了对你不利的判决,肯定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若你不服建议你持判决文书来所当面咨询,看是否有判决破绽。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15 1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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