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留言内容

留言者: lin123
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毕业之后一直没事可做,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份餐饮店做服务员,我想问的是;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老板是否应该支付,而我在这里做了五天,他们的试用期是三天,请问我是否应该要求老板发给我五天的工资,我要怎样去争取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
来自: 222.240.253.117 留言时间: 2009/11/1 20:56:42
回复内容 你好:
    试用期你有权要求工资,如果老板不给的话你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给予处理。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6 11: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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