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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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2009年12月7号进的公司。当时签订了试用期合同!没有公司盖章!

2009年 12月25号在上班时候受了伤!上班时间和同事在聊机器怎么操作的时候不

小心被裁板机切割了3个手指。中手指骨折了,不能弯曲! 但是用人单位未给我上

报工伤,也未购买保险。只支付了医疗费。现在我要公司赔偿,公司一分不给。还

说要追究责任。请问我有过错吗?  请问我该怎么样拿回赔偿 
来自: 222.247.50.138 留言时间: 2010/4/8 17:35:11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情况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12 12: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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