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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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公司集资建房,价格比市场价略低,贴出公告规定买房者需要在公司工作十年,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都必须补偿与当时市场价的差价,请问这样合法吗?公司是否有权因此扣留房产证,土地证。
来自: 58.20.171.97 留言时间: 2010/5/6 23:44:27
回复内容 你好:
    你们的关系属于平等自愿的合同双方,双方都可以设置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因此单位的要求不违法,如果你们认为难以接受可以拒绝签定.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5/10 11: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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