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开除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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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
    我爸爸在湖南大学的食堂工作了十年,今年快满52岁的他,可能被食堂认为年纪大了,在今年过年放假的期间,食堂就直接打电话给他说不要他做了。请问食堂是不是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食堂一直没有和我爸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工资之前都是现金发放的,近几年才直接打到银行卡上,不过食堂的同事都可以做证人。像这种情况,如果食堂不补偿的话,我们打官司赢的机会大吗?还有打官司的大概费用是多少?
    麻烦帮忙告诉我,谢谢!
来自: 124.160.99.44 留言时间: 2011/3/15 17:51:5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父亲有权要求学校赔偿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索要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1/3/20 2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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