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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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老公出差,在电话里我与他发生了点小矛盾,回家后我婆婆又与我大吵大闹,说些很难听的话,没办法,我只好带着小孩住到了娘家,今天我去银行我们的帐户上取钱时,发现钱全部被我老公取走了,而且他妈妈黑白颠倒,告诉他们家人说我说了她很难听的话,他们家人只会相信他妈妈,我也不想做任何解释了,本打算只要小孩就走人的,可现在想他们的这些做法实在太恨了,所以我现在想问一问,我们家现在有一套住房(写老公户名买价30万),一间门面(我的户名买价30万),还有一辆小车(因这辆小车是挂靠在一个运输公司的名下,所以户名写的是那个公司名称,但我老公与那个公司签有一份协议,这车子买价9万),我想我提出离婚,我能分到财产吗?能分到多少呢?我很想要小孩能争取到抚养权吗?还有我们在99年结婚,但在2006年我小孩还只有1岁的时候,我老公就去婚友聚乐部报了名,当时没用自己的名字,因为那个交款的票据被我看到了,而且我查了他的电话,也与上面的女孩有几次联系,当时因为不想影响孩子所以原谅了他。这个票据我现在还留着,不知对这件事情还有没有帮助?
来自: 118.250.247.247 留言时间: 2011/9/6 14:15:33
回复内容 你好:
    房产,门面,车产你都可以要求法院给予平分。
    小孩两岁以内随母为原则,超过两岁要具体对待。
    票据发挥不了证据作用。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1/9/10 9: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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