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归谁,医药费谁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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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母亲己73岁身体不是很好,有高血压,刚出院一星期;早上去菜市场买菜,在菜市场里一脚踩到了陷井(下水道坑),有30多公分深,上面的盖坏了,刚好能下的去一只脚,这下可把老人家摔掺了,右肩骨移位,当时就痛晕死了,好心人把她抱起来,可她就是痛…后来他们说这里是市场管理局负责;找来了管理局的人,他们把她送到医院检查并住了院,前两天还好;可前后交了两千元钱后就一个推一个不露面了;现我只得自己交医疗费用,医生说至少还得住二十多天!请问责任谁来负?医药费谁付?该付多少?
来自: 58.44.141.138 留言时间: 2012/9/23 18:15:38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找下水道坑的设置单位来蚕赔偿责任。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2/9/24 10: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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