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是否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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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是否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约束(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当事人在收到不予受理的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来自: 222.178.11.238 留言时间: 2012/12/16 22:20:48
回复内容 你好:
    是的,你的起诉时效仅为15天,应当严格遵守,否则逾期将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2/29 14: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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