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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前妻生活资助费赖账前夫被拘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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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道里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决,对长期拖欠前妻1万元“生活资助费”的陈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

  去年夏天,道里区居民张某向道里区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经法官调解,8月3日,张某、陈某达成离婚协议,张某婚前个人财产热水器、音响、功放机等,归女方所有;陈某婚前个人财产冰箱、彩电、电子琴等,归男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电脑、微波炉、照相机等归陈某所有。双方还约定,在离婚协议生效后30日内,陈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生活资助费”1万元。男女双方对离婚条款没有异议,签字画押后即产生了法律效力。

  张某本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拿到应得的1万元“生活资助费”。没想到,眼看着距法律规定的截止期限越来越近,张某一次次催款,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经了解,陈某完全具备给付这笔钱的能力,他只是幻想着拖一天是一天,最后把这笔钱“拖黄”了。无奈,张某向道里区法院求助。之后,法官通过打电话、邮寄信函等形式,多次向陈某发出履行“离婚调解书”承诺的通知,结果,石沉大海,陈某既不向法院做出回应,也不向张某支付1万元钱。针对这种蔑视法律的行为,法院依法做出了对陈某司法拘留15日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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