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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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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大利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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