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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设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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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企业)设立是公司获取独立法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实现公司营利性目的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只有通过设立这一首要环节,公司方能具有自己的名称、经营地址、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的财产等,从而获得法律人格的独立。只有通过公司设立,才能将股东的资产与其投入到公司的资产分离开来,一方面形成公司独立的资产,使得公司获得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和能力,另一方面形成股东权益,使得投资成立公司的人获得股东的身份,并具有股东权益。因此公司设立不仅对于公司本身,而且对于投资设立公司的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司存续期间发生的有关事项的变更或者公司因某种原因而注销等,对于公司自身及其投资人同样重要。鉴于此,这里所述的公司(企业)设立是广义的,不仅包括设立,而且包括变更、注销等

    根据世界通例及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经过公示程序,在我国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以便公示。在这个过程中,设立人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程序,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并获取登记机关颁发的有关证照。当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国内一般公司相比较而言,有特殊的程序和要求。这一过程看似简单,而且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公司设立登记的代理机构,不能说他们对于国家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及程序不熟悉,应当说非常熟悉和准确,不能说他们代理的工作效率低,而事实上这些代理机构的办事效率非常之高,一般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任务,完成公司设立的工作。但问题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设立登记往往不是委托人(投资人)所关心的重点,而在正式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之前,投资方案如何、如何确定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及权利和义务,如何合法规避和降低投资风险,才是问题的关键,是投资人真正关心的问题。要满足投资人这方面的服务需求,只熟悉公司设立程序及设立条件,准确及时准备设立文件往往是不够的,而是需要专业人事或者专家向投资人提出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这需要提供代理服务的专业人员不仅熟谙现行法律规定,包括设立的条件及程序,而且应深知法律规定背后法理精神,以及与现行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相配套的法律规定,熟练应用法律的技巧。唯有这样,方能从委托的投资人需求出发,合理合法地为其量身订做最佳设计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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