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彩色电视机生产技术的突破性进展,等离子彩电、液晶彩电、背投彩电等高端彩电产品已逐渐作为传统显像管彩电的更新换代产品进入更多普通消费者的家庭,并以其纤薄、时尚、健康、环保等优势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特别是高端彩电价格出现的大幅度下降,更进一步加快了其进入普通家庭的步伐。然而,伴随着高端彩电逐渐进入家庭,却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消费者张先生新买的42英寸液晶电视用了不到三个月,就在屏幕右下角出现一个坏点。该品牌服务人员上门检查后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并称液晶电视不在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内。张先生大吃一惊。由于买这台液晶电视耗资不菲,张先生在和企业多次协商后,企业终于同意为其液晶电视换上一块新屏。
2003年9月,消费者陈某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液晶彩电。2004年10月,这台彩电就发生了故障,经检查,是主体集成电路损坏。陈某随即找到经营者,要求对方根据彩电“三包”规定进行维修,却被拒绝。原因是,陈某购买的液晶彩电不同于一般的显像管彩电,不能按照彩电“三包”规定的期限维修,只能参照电脑显示器的“三包”规定,仅提供一年“包修”。
上述案例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之所以仍未出现大量纠纷和投诉,是因为许多消费者购买高端彩电的时间未满一年,问题尚未暴露出来。省消委会通过调查和分析,认为产生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现行"三包"规定没有随着产品技术的发展及时做出调整。在1995年8月25日颁布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俗称的“三包”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黑白电视机和彩色电视机均列入了“三包”产品目录,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三包”期为三年,但同时注明了“主要部件”指“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这是由于当时电视机均为显像管电视机,等离子、背投、液晶等高端彩电尚未出现。然而,目前大部分高端彩电的显示和成像原理与传统显像管彩电完全不同,其“主要部件”也已发生了变化,难以直接套用“三包”规定进行处理。“三包”规定颁布实施已近十年,但其中“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仍未进行任何调整、修改或增加,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其次,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未尽告知义务。在现行法规未能对高端彩电的“三包”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时,经营者本来可以在销售产品时与消费者就“三包”期限进行约定。但据了解大多数经营者(包括厂家和商家)在销售高端彩电时只是充分强调其相对于传统显像管彩电的优点,而对其整机和主要部件“三包”期限与传统显像管彩电的区别避而不谈,未尽告知义务,这也是造成此类消费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当前高端彩电“三包”期限存在的问题,在国家相关法规未能及时做出修订、调整之前,为避免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高端彩电应注意明确“三包”期限。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高端彩电时,务必向销售者或生产厂家详细了解产品“三包”的具体情况,包括:整机“三包”期限,主要部件“三包”期限,主要部件的具体清单等等。然后根据“三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购买。如果确定购买的话,要让经营者把对“三包”服务的承诺在“三包”凭证或发票上明确标注。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存在问题,省消委会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修订、调整或出台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液晶彩电、等离子彩电和背投彩电等高端彩电的整机及主要部件的“三包”期限,让消费者买得明白,用的放心,从而促进我国高端彩电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