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8日上午,吴兴区工商分局环城工商所(区消保委分会)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在湖州市妙西镇稍康村新农自然村,有四男一女在该村收购稻谷时,用脚尖顶袋底,以短斤缺两的手段收购稻谷,并双方引起了纠纷。
根据这一举报投诉,吴兴工商分局环城所立即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并派出工商干部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询问了解,收购稻谷的四男一女,均来自浙江省三门市,于8日上午一早来到湖州市妙西镇稍康村收购稻谷,以92元/50公斤收购价进行收购,已收购稻谷2500多公斤。据出售稻谷的杨老伯说,他在自家将要出售的稻谷自先过好了称,共有重301公斤稻谷,结果到他们那里一称就变成了261公斤,稻谷一下子短缺了40公斤,钱也少了73.6 元,他感到很纳闷,怎么也想不通。杨老伯问了本村已出售稻谷的农户,他们也好象感觉有点不对。但稻谷已经过好称,并将稻谷倒入车辆内,一时也无法说得清楚,只好吃哑巴亏。但杨老伯就是不死心,他站在一旁观察他们收购稻谷过称的全过程。这四男一女密切配合,在收购另一农户稻谷过称时,采取用脚尖抬顶稻谷袋子底部的手段,以达到减少稻谷重量之目的,当即被杨老伯发现,随之引起了双方的纠纷。针对这一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根据《消法》有关规定,责成当事人当场退回骗得的稻谷400公斤并加倍赔偿。该案现正在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