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商税务 >> 税务争议 >> 文章正文
取得税务行政赔偿的特别保障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不得向该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潇湘晨报》长沙律师写..
·湖南省十大律师事务所排..
·湖南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
·湖南省2008年度年检注册..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内容..
·2010年湖南律师事务所50..
·《中央电视台》李健律师..
·长沙基层法院法庭管辖范..
·湖南著名企业名录
·年产值计算公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