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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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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可以进行家庭财产保险的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家禽;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写明属于被保险人代管和人管的财产,只要存放在保险单上写明的地点内,都可向投保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不能保险的家庭财产范围:包括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确定价值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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