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谁能想到,毒品越过高高的围墙进入劳教所。
华商报报道《细绳拴毒品卖进劳教所》后,引起了陕西省汉中市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陕西省汉中劳教所进行调查。
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杨习钢说,汉中市领导知道此事后,非常重视。目前汉中市检察院和汉台区检察院已派监所监察科,对汉中劳教所是否有劳教干部参与或放纵贩毒和是否有渎职行为展开调查。
昨日,正在汉中检查工作的省劳教局管理科科长曹汉席向记者介绍,省劳教局已经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查找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同时还调查有没有劳教干部参与或放纵毒品进入所里,如发现有人参与此事,将严肃处理,该开除的开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姑息。劳教人员中有参与贩毒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同时,将该事件通报全省其他劳教所,要求其他劳教所以此为教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警方昨进劳教所调查
昨日,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缉毒大队抓获的毒贩左某已被强制戒毒。为落实事件性质,缉毒民警进入陕西省汉中劳教所对运毒事件展开调查。
经过汉中警方调查,左某交代了19日贩毒的具体经过。19日上午,左某接到劳教所内劳教人员钟某的电话,由劳教人员魏某介绍,要左某将毒品送到劳教所内,毒品的货款由钟某家人在所外支付。接到电话后,左某到毒贩周某处购买400元毒品,随后分成14小包,自己吸食1包后,准备将其余13包送到钟某手中。
按照约定,左某必须在下午2时以前将毒品送进劳教所,因钟某交代2时以后管教民警可能会检查宿舍。1时50分,左某来到劳教所西围墙边,正准备按照细绳吊毒品的方法将毒品送进所内时,同来的杨某发现出击的缉毒人员,两人逃窜时,携带毒品的左某被当场抓获。
汉台缉毒大队队长刘宝根介绍,对涉及吸毒的钟某、魏某等进行吸毒检测,结果呈阳性,钟某也交代了是自己电话联系购买毒品的事实。刘宝根介绍,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等属于法定的特殊场所,向这些特殊场所运贩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要从重处理。
根据记者调查拍摄的照片和民警调查结果,汉台缉毒大队民警昨日对其余送毒人员全面展开抓捕工作。对于毒品的来源,民警也在追查之中。
陕西省汉中劳教所全体民警昨集中行动
逐一检查劳教人员
本报报道了陕西省汉中劳教所劳教人员有吸毒现象,劳教所迅速行动,严查毒品流入渠道和管理漏洞,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昨日,陕西省汉中劳教所全体民警对劳教人员宿舍进行检查,并对劳教人员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对部分劳教人员吸毒事件展开深入调查。
汉中劳教所所长刘周明介绍,劳教所墙外吊送毒品现象确实存在,所里采取了多项措施治理但未能杜绝。针对媒体报道,劳教所态度明确,接受舆论监督,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刘周明说,民警发现毒品进入劳教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劳教人员与所外送毒人员相互配合,从宿舍后窗用毛线将墙外的毒品吊入;一种是利用与家属会见时暗中传递毒品。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劳教所开始实行隔离式电话会见,有效阻断了利用会见传递毒品的渠道,但因为设施限制,围墙外吊入毒品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为了杜绝劳教人员吸毒,管教民警加大对所内劳教人员的安全检查,坚持查缴手机等违禁物品。在以前的检查活动中,民警查获手机两部,吊毒用的橡皮筋5个,注射器1支。劳教所还专门把吸贩毒的劳教人员从三楼搬迁到一楼单独看管。
对于发现墙外的运毒人员,劳教所多次与地方缉毒人员联系,先后抓获6名送毒人员。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因警力有限,且劳教戒毒人员与社会涉毒人员关系密切,致使从围墙外吊送毒品的现象屡禁不止。
刘周明承认,“运毒事件”说明了劳教所内部管理上需要加强,但同时也希望地方党委和政法部门能协助劳教所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劳教所长:未发现管教参与
针对毒品进入劳教所的几个关键环节:劳教人员为什么会有手机,瞭望岗楼为什么无人值班,管教干部交接班是否存在监管空当,昨日,陕西省汉中劳教所所长刘周明一一做了答复。
刘周明介绍,劳教人员是绝对不容许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的,管教民警一直在对手机等违禁物品进行检查。可是有些劳教人员还是让家属千方百计通过物品夹带等方式送进手机。
两处瞭望岗楼最早由武警站岗,随着劳教制度的改善,司法部明确要求劳教机关不能再使用岗楼,所以所里的岗楼没有使用,没有想到这给毒贩造成了可乘之机。
现在已经查明,每次劳教人员吊送毒品的细绳都是通过卫生间窗户用吹管或者橡皮筋发射到围墙以外。当劳教人员在卫生间进行这种活动时,在宿舍外监管的管教民警很难发现。
对于是否有管教干部参与送毒事件,刘周明表示到现在没有发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