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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亮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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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监督加强了
   执法权的监督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辟出一章对此作出规定。
法律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等11种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还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这11种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另外,根据法律,警察执法违法,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不但要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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