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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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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比如你认为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拘留等等。
 另外,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还包括依法应当作出而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情形,比如你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不依法办给你;再如你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请求公安局保护,而公安局不予理睬,等等,你对上述“不作为”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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