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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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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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