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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个人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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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  件
1、转让方凭市房政办《准入通知单》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收件柜申请、并供、填写以下证件、资料《准入通知单》:
2、《房屋所有权证》;
3、买卖双方原始合同;
4、《房地产买卖契约》;
5、《长沙市所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申请审核表》
6、原购房发票〔复印件);
7、填写国土使用证申请表

二、查  档∶档案内的有否纠纷,

三、外勘评估:观场调查、核实价格、有无租户、有无纠纷.提出审查意见。

四、审  批:根据以上查档、外勘资料进行审批

五、监  证∶交纳税、费、转让双方(共有人)同来立契柜办理验证、监证过户,交纳税费

六、发  证:产权处发放房屋所有产权证∶国土局发放土地使用证

七、个人所购公有住房出售后6个月期限内又购进住房的,即视同住房交换的按规定办理新购住房及保证金送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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