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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10小时工作制”引质疑 湖南律师一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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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雷  来源:红网  阅读:

    红网长沙点击查看长沙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4月1日讯(记者 董雷)日前,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全国统一实行6小时工作制,在网络上掀起一阵热议。针对“6小时工作制”的提议,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文称,建议依法保障“10小时工作制”。此文经红网报道后,立即引来众多网友的质疑,如“10小时工作制,是想累死我们这些打工的吗?”、“8小时都难以接受,谁会接受10小时工作制”等。

  带着诸多网友类似的疑问,记者再次联系了李健律师,他一一作出了解释。

  释疑一:“10小时工作制”缘何而来?

  网友们的疑问,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突如其来的“10小时工作制”表示不解。李健解释说,这个数字不是臆想的,而是来自一次具体的网络调查。

  在某知名网站3月26日举行的一项关于深圳点击查看深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白领加班状况的调查中,有516人参与了调查,工作时间低于6小时或者自己控制的共55人,占总数的10%,工作时间在8小时的有180人,占总数的34%,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甚至超过10小时的有281人,占总数的53%。这意味着超过半数的人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加班有没有加班费?在调查对象中,有47%的人表示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29%的人表示有时候会有,只有22%的人表示加班会有加班费。

  由此可见,超8小时是常态,超时无补偿也是常态。所以与其难以落实的去理想“6小时工作制”,还不如确实的保障“10小时工作制”的合法权益。

  李健接着说,这里“10小时工作制”只是个特例,不过它已经在社会中广泛存在。这个调查结果告诉我们每日工作“10小时”左右的人数比例最大,如果其他调查报告显示,11小时、12小时等的人数最多,那这里也要继续改为依法保障“11、12小时工作制”了。

  释疑二:不是要大力推荐“10小时工作制”

  李健告诉记者,他所建议的“10小时工作制”应是劳动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是依法保障,而不是大力推荐。

  他进一步解释说,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一些企业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得不到保障,如企业“8小时工作制”不执行、加班无工资等等。如果向前面的调查报告中所显示的那样,这些打工者既然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休息权(每天工作10小时还无加班费),不如努力争取自己的合法经济权,即为每天多工作的2个小时讨回加班收入。

  因此,相比较姒健敏不切实际的“6小时工作制”,还不如依法保障现实中广泛存在的“10小时工作制”,这才是一条真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务实的途径。这才是他发文的真正目的。

     新闻地址:http://news.qq.com/a/20080402/000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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