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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送人的房屋还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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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姝阳  来源:长沙晚报  阅读:

  刘小姐来电询问:我的男朋友买了一套房,产权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由于种种原因要分手了,他想收回我那50%的产权,请问他这种行为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如果你没承担任何经济给付义务,而你男朋友无偿地在产权证上写上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从而让你们共同拥有该套房产,可以视为你们之间已经构成了一个赠与合同,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权益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现在你男朋友主张收回50%的产权,其实是在行使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你不存在以上情形,你们已履行完毕的赠予合同是不能被撤销的,他也难以收回那50%的产权。

       新闻地址:http://cswb.csonline.com.cn/CSWB/20080618/Cont_1_19_69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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