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势台历 1995年,王海开始以个人身份“打假”,被称作“王海现象”,获得“消费者打假奖”,成为中国打假获奖第一人。从那时起,中国的消费者们受到侵害后经历了从投诉无门自认倒霉,到选择3月15日前后进行投诉,直到随时准备为自己讨公道的转变,维权意识已经深入民心。
人物档案
王 海 1973年出生于山东青岛,现任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著有《我是刁民》、《王海忠告》、《当头棒喝》、《物业维权一日通》等书。
提到打假,人们最先想到的总是“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恨王海的人把他骂成卑鄙小人,爱王海的人却把他看作无私英雄。这个曾被不法商贩称作“刁民”的人,因打假闻名,以打假为生。
赢利、公益两不误
“目前,我们公司正在帮广西大学生张甜甜打一场法律援助官司”,8月22日,王海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王海看来,个人打假只是他的一个切入点。1996年,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王海完成了由个人打假到帮企业打假的转换,紧接着,他成立了王海热线,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非赢利业务,免费为消费者维权,并在媒体上发布王海忠告。
前不久,他在广西某报上看到关于张甜甜因在广西沃尔玛新买的自行车前轮脱落摔倒受伤被毁容的报道后,对受害人张甜甜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身体受伤害的遭遇深表同情,在对案情作了进一步了解后,就马上派 “王海热线”的梁律师与受害人张甜甜取得联系,助其维权。
王海说,近几年来,他一直在做一些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的非赢利项目,公司则由专门的工作人员打理,一些赢利项目他只在幕后参与策划,并不亲自执行。
事实上,王海一共注册了四个公司: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南宁王海热线咨询有限公司、深圳王海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王海热线咨询有限公司。前三个公司属于商业化运作,是赢利性质;而最后一个则属于非赢利项目。
“我们正在做北京王海热线志愿者的招募”,这是王海目前关注程度最高的工作。
从1995年开始,王海就没有离开过公益打假。(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但是,随着打假的发展,他发现许多职业打假人既承接赢利项目,又从事公益打假,时常被消费者误解。
而北京王海热线这个非赢利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把公益打假独立出来,两条线走路,互相不牵扯。
目前,热线共有十多个人,其中有七八名研究员,拿工资的只有两个办公室专职人员,其他人都是“学雷锋”。所有经费除两个人的工资外都先开销后报账,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绝对保证将每一分钱都花到公益事业上。”
王海说,他的理想是在国内成立一个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赢利的反欺诈组织。王海热线在社会上收集核实各种欺诈行为和各种垄断侵权行为的线索,向有关部门举报揭露,并通过建立反欺诈网站,发布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警示,避免消费者受骗上当。
公益诉讼虽败犹荣
近几年,王海做成了几件大事。他曾协助烟草专卖局取缔了北京最大的造假烟窝点,查获555、红塔山等假烟案值280万元;协助浙江技术监督局查处全国最大的假阀门案件,案值400多万元;协助工商局取缔北京最大的造假酒窝点,该窝点年产假酒案值近2000万元。
2006年,北京一位女消费者向王海热线举报“紫竹药业”的短信收费问题。热线经过调查,发现紫竹药业是一家生产紧急避孕药的公司,在其产品包装盒上写有可以通过发短信来防伪的标志,但并未向消费者告知该短信每条收费两角。而只要有人发短信进行防伪确认,就要从话费中被扣两角钱。之前,该公司还有强制消费者短信包月的行为,但热线进行调查时已经停止,而这两角钱收费并未停止。
“不事先告知消费者却直接从消费者的话费中扣钱,这种行为简直形同抢劫!”王海说,他们得知此事后,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准备采取法律手段。
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前不久给“王海热线”打来电话,对这一事件定性为价格欺诈,正式立案查处。
但是,王海也有失败的时候。
在广西南宁,曾有消费者给王海热线打来电话,对超市强制存包的规定表示不满。(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因为包内物品无法确认,一旦丢失超市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超市又强制存包,给顾客带来很大不方便。
王海赶到南宁,就某超市强制存包提起两起诉讼,要求该超市取消强制存包行为。最后,两起官司都败诉了,但全南宁市的超市很快就全部取消了强制存包的规定。
谈起这两场官司,王海说,公益诉讼本来就不是以胜诉为目的,追求的是官司之外的社会效应,所以这两场官司虽败犹荣,似败实胜。
促进立法是最大挑战
14年的打假发展史,已经让打假成了一个受人关注的职业。但王海认为,尽管一些方面有改进,但是仍不尽如人意。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也自己开起了公司,走上商业化运作的道路。王海认为,由于现在做打假的公司多为外资公司,他认为未来会有更多的外资调查公司介入,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王海说,他现在遇到的新的困难和挑战,首先是作为经营者的利益集团变得越来越强大,在各个方面都有充分的话语权。而且每一个经营者本身就是一个组织,经营者还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很多的立法方面都会有经营者或者经营者利益集团的影子。
“像手机三包的规定,就是由一些手机厂商起草的,并且他们主导的意思都加进去了。我们知道这样一个法规出来,一个手机折旧200天就要无偿还给手机厂商,这种情况很突出,而且在其他的领域,像物业管理条例,就是由物业公司的人或者物业商会起草的,我想这种情况是对我们最严峻的挑战,经营者的利益集团很强大,而且正在通过参与立法的形式把他们的一些不当利益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化了。”
王海认为这是他遇到的最大的挑战。也是他认为对消费者危害最大的地方,假冒伪劣反倒退为其次了。“现在跟10年前不同了,你买个冒牌服装,可能质量只是稍差一点。但是法律不是这样,一旦确定下来了,错的就成了正确的了,这种情况很可怕。”
因此,促进立法成了王海工作的另一个重心。现在,他们正在做一些研究,通过人大代表递交议案、建议。
尽管2003年,王海参加北京朝阳区人大代表竞选以失败告终,但他依然在前行。
法治刻度
“王海现象”对《消法》的有力助推
多年来,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各级政府虽然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打假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假冒伪劣商品仍然十分猖獗,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
从某个角度讲,是市场上无孔不入的假冒伪劣商品造就了“王海式”消费者。“王海现象”的出现有力地促进了《消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改变了以往消费者自身权益受损后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态度。从此,消费者开始为几元钱、甚至几角钱而敢于诉诸法庭,讨回公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有人说,“王海式”人物购假索赔是“动机不纯”。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则认为,有两个基本事实需要肯定:一是产生“王海现象”的土壤是无孔不入的假货,首先是有卖假货的违法现象,然后才产生了“王海”索赔问题。二是要求加倍赔偿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其行为是依法办事。王海不是“刁民”,而是聪明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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