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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为给妻子筹钱治病 邵阳男子街头忍痛送女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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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月红 雷海波  来源:三湘都市报  阅读:


  求助人:吴国良

  自述:妻子受伤躺在医院里,快半年了,还不能说话。小女儿萍萍是我们夫妇俩最疼爱的孩子,但我没时间、也没能力来抚养不到2岁的她,只好忍痛割爱,把她送人。

  19日上午,一名满脸憔悴的中年男子,拎着一个破旧的小包,找到记者求助。他的求助有些特别,他说,他想将小女儿送人,希望有好心人能收养她。这名男子叫吴国良。

  吴国良老家在新邵的一个小山村,南下打工时,他认识了妻子王美花。2000年他们结婚了,孩子们相继出生,给夫妇俩增添了不少乐趣 。

  不幸的是,今年5月27 日,妻子王美花在扯猪草的时候从高山上摔了下来,摔成重伤,全身动弹不了,送医后被确诊为脑干梗塞。因病情严重,王美花几天后又被送往了长沙市中心医院。经过4个多月的治疗,王美花仍不能说话。这4个月里,医药费就花了十几万,不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一大笔债。因为妻子需要人照顾,吴国良只能辞工,家里的经济来源也断了。为了筹钱给妻子治病,每晚等安顿好妻子后,他便在长沙街头乞讨,“因为很多人不信,有时一个晚上才四五块钱。”

  让吴国良犯愁的不仅是妻子的治疗费,还有老家的孩子,特别是小女儿萍萍,“她妈出事后,萍萍临时托给别人带着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她才1岁零11个月,需要人照顾,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吴国良说,像自己这样的家庭无法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也无法给她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我希望有好心人能够收养她,我和孩子她妈只要知道孩子过得好就行。”

  律师说法

  有特殊困难可将孩子送人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对送养小孩有明确限制,要求被送养小孩的家庭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小孩,还有被送养小孩要不满14周岁。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行。

           新闻地址:http://www.hnxw.cn/news/shsh/2009/1020/3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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