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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脚下留情 长沙每年绿化带修复费达四千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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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0月2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王梦颖 实习生 闫慧)13公里长的韶山南路上,有36条“山寨人行道”,都是市民为了方便横过马路,私自拆开路中间的铁护栏,或者拔掉花草,形成的一条条小径。
  
  方便了自己,牺牲了花草。记者27日再次来到韶山路,发现“山寨人行道”上的近百株冬青被踩死,园林部门增设的铁护栏也没能拦住人们的脚步。
  
  对此,律师提醒,践踏绿化带违法。
  
  现场:花草残败,护栏也被推翻
  
  在人流密集的东塘,韶山中路中央的绿化带里,已形成了一条宽约1米的“山寨人行道”。
  
  市民马力远说,看着原本郁郁葱葱的冬青被践踏,他很心疼,但又无奈。他曾经多次劝行人不要横穿马路,免得糟蹋了植物,却遭到了白眼。最终,他只能眼看着冬青的枝叶干枯、垂死。
  
  沿韶山路向南,有近百株冬青死于践踏。在砂子塘、桔园立交桥、红星大市场等地,这些“山寨道”的集中处,绿化带里花草残败,护栏也被人为推翻。
  
  城管:每年花四五千万修复绿化
  
  长沙市城管局绿化管理处的王副处长27日表示,市民横穿马路、随意踩绿化带的行为,给园林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每年用于绿化带的修复费用,有四五千万元”。
  
  这位工作人员说,市民少走“山寨人行道”,就意味着少些破坏,少些不必要的支出,也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
  
  律师:随意破坏公用设施属违法
  
  “绿化带和铁护栏等,均属于公用设施,市民随意破坏属违法行为。”律师李健表示,城市绿化属于整个社会公共享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湖南省实施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绿地内禁止践踏花草,损坏设施,否则都属违法。
  
  李健提醒,市民借道“山寨人行道”通行,可能在不经意间违法。这种行为虽然难以追究其责任,但还是破坏了公民素质和法律意识,“建议市民们脚下留情,‘山寨道’不是一条文明路”。
  
  市民声音
  
  “走‘山寨道’我们也挺无奈的”

  
  “我们走‘山寨人行道’,也挺无奈的。”在韶山南路井弯子附近,有市民告诉记者,地下通道距离较远,“横过马路几乎要走一里路,看到别人走‘山寨道’了,我也跟着走”。
  
  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路人,对于走“山寨人行道”,有2人觉得很方便,14人反对,占到总人数的70%。
  
  长沙市城管局宣教处处长李文绍表示,市民很希望增设斑马线,但换个角度想想,斑马线多了,势必影响交通的流畅,影响公交车、私车上的无数人。“无论如何,走‘山寨道’都不应该是文明市民的行为。

     新闻地址:http://news.rednet.cn/c/2009/10/27/1846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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