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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丈夫变了心 “难道我拿‘小三’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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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雄 尹瑭敏  来源:三湘都市报  阅读:
丈夫变了心“难道我拿‘小三’真没办法?”

        金姐和朱文是来自湘西农村的一对患难夫妻,通过努力打拼出一份家业,后因涉嫌非法经营被立案调查。为保丈夫,金姐主动揽责,从看守所出来后却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产生了感情。金姐欲采取法律手段向第三者索赔,可法律对她说了“不”。

 

  离婚率居高不下,法律对“小三”毫无惩戒,律师呼吁:能否直接对第三者民事索赔?

  三湘都市报记者夏雄 实习生尹瑭敏

  【负心故事】从看守所回来发现丈夫变了心

  30多岁的金姐做生意很有头脑,长相也不差;朱文高高大大,帅气,但做生意不怎么在行。“没有妻子就没有家庭的今天。”事发之后,朱文一直很惭愧。1998年,他俩从农村到了长沙,从做小商品批零开始,逐渐成为长沙某大市场零售领头羊。“赚钱全靠她,花钱全是我。”

  金姐曾和朱文定过一个协议:谁在感情方面出问题,拿1万钱走人。“当时是开玩笑的,没想过这个协议会生效。”

  2008年中旬,长沙警方发现金姐的商行涉嫌非法经营,她和丈夫均被刑事拘留。“警察来的时候我就说,经营全是我负责。”1个月后,朱文回家了,金姐却被批捕。

  因涉案情节并不严重,3个月后金姐被取保候审,可当晚朱文没回家,精明的金姐查看账目,“3个月少了100多万,我知道是为什么,希望他自己承认。”但朱文始终什么都没有讲。

  金姐想办法调出了朱文的通话清单,“有个号码每天都有四五次联系,有的还是凌晨以后,我打过去,是个女的。”金姐说。

  2008年冬,金姐查出朱文和第三者在长沙某地喝茶,她立即带着侄儿冲到茶馆,对着第三者狠狠甩了一个耳光。

  第三者是个20多岁的姑娘,朱文赶紧把她拦在身后,金姐又抽了他一个耳光,第三者夺路而逃。

  “面对你们俩,我左右为难。”朱文以买烟为由,跑了,当晚就和第三者在外租房住到一起。为了家庭,金姐主动找第三者协商,但“小三”不依不饶地说,“属于男方的那些财产我都要。”

  在穷尽一切手段后,金姐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让“小三”主动退出并索赔。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直摇头:“你可以起诉离婚,但起诉第三者,没有一点胜算。”现行法律对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损害赔偿权,仅设置为“离婚诉讼过程中”和“有过错的配偶方”,并无针对“小三”设定任何的法律惩罚措施;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不支持对第三者索赔。

  “难道我拿她真没有一点办法?”金姐说。(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呼吁】法律应支持直接向“小三”索赔权

  肖某,女,丈夫是大学老师,结婚十多年,丈夫和自己的学生发生婚外情,并提出离婚。

  蔡某,女,丈夫经商,外遇被发现后,丈夫表示如果妻子去找第三者就离婚。

  ……

  李健律师分析,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从众多受理的案件上来看,女性第三者是主要原因。

  当“小三”肆无忌惮地蚕食家庭时,许多妇女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从法律角度讲,通话清单或出双入对的照片并不能直接证明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法律并无针对“小三”设定任何惩罚措施。

  李健表示,正在联络其他法律界人士提出立法建议:为了更加有效的保护妇女切身权益,法律应赋予起对“小三”的直接民事索赔权。

  具体而言,就是在不解除现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法律应赋予妇女可以对配偶的婚外情人直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给予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定额损失。

  另外,涉案的被告应对原告拿出的通话记录、出双入对的照片承担举证责任。涉案第三者,若真没有瓜田李下之事,应该对其与对方配偶频繁通话、出入宾馆等行为给予一一的澄清。这不仅是法律上的程序公平,也可视为妇女之间的同情。

  □记者手记

  观念开放不代表容忍泛滥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发展,人们对精神世界的需求日益繁盛,情感需求就是其中之一。

  社会环境的变迁带来了人们情感观念的日益开放,然而观念的开放并不意味着个体情感可以肆无忌惮地泛滥。任何个体的情感需要受到理性、道德和法律的制约。成熟的情感,是建立在恋人的彼此互信、坦诚相待、包容大度的基础之上,是内心互给双方自尊、自爱的体现,是君子之间的感情交流。我们不能忘

  上,是内心互给双方自尊、自爱的体现,是君子之间的感情交流。我们不能忘记,家庭或爱情皆需用心经营。这时,如何把握自身的道德底线,凸显理性的坚守,显得尤为重要。

  希望能有更多像李健律师这样的人站出来,关心婚姻中的弱势群体,为“维护妇女家庭权益”立法。即便这呼声像萤萤之火,依旧能给予身心处于黑暗中的女人们点点温暖。

        新闻地址:http://news.sina.com.cn/o/2009-03-09/092115279656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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