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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人报》警告“小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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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商艳鑫  来源:  阅读:

省内首个“反第三者联盟”呼吁立法——

警告“小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增加对第三者的民事索赔权是否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法律是否不应该去干涉道德?第三者现象放任自流也不会促成社会大碍?当今社会到底有多少家庭遭遇了第三者侵害?”连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遭遇第三者侵害的受害者签名活动正在长沙如火如荼地进行。此次签名征集方式主要包括来信来函和网络签名,并要求附受害者的实名签字和身份证号码。
  “希望通过这些人的悲痛诉求,作为最贴切的立法参考,从而整理成律师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寄发,以呼吁立法。”日前,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受“反第三者联盟”众多受害者的委托,正式向全社会征集10万名遭受第三者的侵害,家庭遭遇破碎威胁或者已经破碎的受害者签名。
  此前的3月8日,来自长沙、衡阳、益阳等8个市州的32名深受“第三者”困扰的人士,联合发起了湖南省首个“反第三者联盟”。该联盟的主要职责是接受有关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并发动社会力量呼吁立法,以打击“第三者”,增加妇女对“第三者”的民事索赔权。短短两个月时间,该联盟的成员已经发展到600多名。
  近日,记者采访了“反第三者联盟”法律顾问李健律师和一些“反第三者联盟”成员。

“小三”威胁婚姻家庭
  

       “小三”在百度查询为: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贬称。与此相关的几个词是“小三转正”、“转正了的小三”,是指第三者成功拆散一对夫妻,从而使自己升级“转正”为对方的合法配偶。
  近年来第三者侵入婚姻家庭的事例逐渐增多,此一事件在民间语言中也叫第三者插足。资料显示,当前40%~50%的离婚案,是由第三者插足引起的,这还只是一个保守的统计数字。
  “昨天三八妇女节,老公给小三发短信说:一天都在家陪老婆,不能出来,只能让她这个第三者在三八节后补过这么一个节日。”采访中,一位家庭妇女这样抱怨。如今,3月9日被戏称为“小三节”。
  每个加入“反第三者联盟”的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而每个故事里都有个“第三者”的身影。
  肖某的丈夫是位大学老师,结婚10多年,她突然发现丈夫有了“小三”,而“小三”居然还是他的学生。肖某是个传统妇女,对此情况又急又气。更让肖某不能接受的是,丈夫在这时提出要离婚。看着丈夫和“小三”逍遥快活,她很想把他两人的事抖到学校去,可又怕投鼠忌器影响丈夫的前途;想直接去找“小三”臭骂她一顿,无奈又确实没有捉奸的证据。这让她很是恼火和痛苦,只能埋怨现在世风日下,什么道德廉耻都没有了。
  蔡某的丈夫是做生意的,最近以感情不和为借口经常不回家。经过调查,蔡某才知道丈夫有“小三”了。丈夫对“小三”保护得很好,并且还无赖地强调说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如果蔡某敢去找“小三”的麻烦,就绝对会跟她离婚。蔡某既怕和丈夫离婚,又不甘心让“小三”就这么破坏家庭。于是,她找了个律师咨询,是否能在婚姻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能对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进行起诉?但得到的答案却让她心灰意冷,律师告诉她,目前,法律仅规定只有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才能对有第三者的对方提起过错损害赔偿。但这种赔偿责任也是夫妻中过错方的责任,和“第三者”没有关系。她现在根本拿“小三”没有一点办法,“偷个钱包可以被抓,现在老公被别人偷走了,这种伤害比被抢钱更难受,自己想死的心都有。可为什么法律却不追究第三者的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面临被第三者侵害而导致婚姻裂变的女人们,都只能忍气吞声,欲哭无泪。即使打官司拿着通话清单或出双入对的照片,也不能直接证明配偶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她们哀怨着,“为什么法律对‘第三者’没一点办法?”
  “法律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当是消极的。”李健认为,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从现实来看——“小三”基本就是主要原因。现行法律对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损害赔偿权,仅设置为“离婚诉讼过程中”和“有过错的配偶方”,并没有针对小三设定任何的法律惩罚措施。而仅依靠社会伦理道德、以及“人肉搜索”等民间机制,远远不能对婚姻家庭破坏的罪魁祸首进行有效的预防、警戒和打击。

省内首个“反第三者联盟”呼吁立法
  

        目前,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第三者”的责任问题。即使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确定了“在离婚诉讼中,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责任也是夫妻中过错方的责任,和“第三者”没有关系。而且其中牵扯的具体的认定有关事实难以取证,法律不可能怂恿和煽动婚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捉奸”行为,此中涉及了人权问题。
  对此,李健有自己的看法:无过错方不但有权向构成重婚罪的“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而且也应该有权向未构成重婚罪的“第三者”要求赔偿。因为第三者插足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它违背了《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有关保护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法律规定,对合法婚姻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
  同时,李健还提出,对待“第三者”问题应该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女人在维护比自己性命还重要的夫妻关系中,若把沉重的举证负担交给她们去行使,明显不公。而涉案第三者,如果真的没有瓜田李下之事,应该对其与对方配偶频繁通话、出入宾馆等行为给予一一的澄清,这不仅是法律上的程序公平,也是对受侵害女人的同情。”
  于是,很多人认为,“第三者”逍遥于法外是“第三者”呈蔓延之势的法律根源。惩处“第三者”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今年3月8日,这些遭遇第三者侵犯的女人们,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当天,湖南省首个“反第三者联盟”成立。
  在法律顾问李健提供的法律建议下,“反第三者联盟”呼吁,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妇女切身权益,法律应赋予起对“第三者”的直接民事索赔权。具体而言,就是在不解除现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法律应准许受害者对配偶的婚外情人以侵犯配偶权为由直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给予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定额损失。并且涉案的被告,应对原告拿出的通话记录、出双入对的照片承担举证责任。
  李健分析说,对“第三者”的调整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轨道是合乎法理的:配偶权是夫妻双方都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配偶权是指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双方平等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生活、钟爱、帮助的基本身份权利。配偶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配偶权的提出和夫妻互相忠实义务的规定是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内在的本质要求,它的提出使得婚姻家庭法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者关系更为明确、更趋一致。
  “反第三者联盟”的呼声引起许多受害者的共鸣。联盟刚成立时有32名成员,短短两个月时间,已经发展到600多名了,其中大部分成员是受到“第三者”伤害的富商妻子,另外也有公务员的妻子和职工家庭的妻子。
  现在,长沙市反第三者联盟正向全社会发起征集10万名受害者签名活动。届时经调查统计后,真实的数据将显示出增加对第三者的“民事索赔权”是紧迫和必要的。“反第三者联盟”表示,他们希望以最低成本的方式,让受害者们能对自己的婚姻家庭做一次最为壮观的拯救。这些人的支持将是最为真实的呐喊和最为痛切的指责,它最能反映立法的迫切呼声。

       新闻地址:http://mt.rednet.cn/Articles/09/05/08/947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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