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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耒阳一学校强令押金变赞助金 律师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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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诉:

    12月27日,耒阳市童星学校领导召集所有老师开会,宣布每个老师向学校交的3000元押金要变成老师向学校交的赞助金,在短时间内不把押金条子交上来改成赞助金条子就算是自动离职,押金扣除不给。投诉人:一名教师

    记者调查:

  耒阳童星学校副校长周慧云解释,学校收取赞助费只是为了防止教师擅自离职,如果教师辞职前一个月写书面通知,赞助费将会全部退回,并不存在学校私吞教师赞助费。“我们也非常无奈,因为有老师在开学前突然辞职跳槽,导致教学出现空缺,给学校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才出此无奈之举。”周副校长表示,收取押金确实不合法,所以才想出收取赞助费的办法,在合同书上也写得很明白,辞职就会退还。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认为,学校收取的“赞助费”其实就是变相收取的押金,因为这个“赞助费”可以抵押、退还,目的是防止教师随意辞职,而赞助费是不能退还的,赞助也是应该是自愿的。李健表示,教师与学校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者变相收取押金,学校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教师可以向劳动部门控告,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教师在合同期选择离开而对学校造成损失,学校可按合同要求教师赔偿。

      记者 欧晓敬

      新闻地址:http://help.voc.com.cn/article/201012/201012301141485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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