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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湖南首个民间“反小三联盟”一年挽救十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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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去年3月5日报道《“难道我拿‘小三’真没办法?”》一文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在长沙市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的协助下,受“小三”侵害的维权妇女们于去年成立了我省首个民间“反第三者联盟”组织。而今,该联盟历时一年后,又取得哪些新的进展和成效呢?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回访该组织,继续关注在婚姻中,受到侵害的“弱势”女性们。
  
  ■记者 尹瑭敏
  
  【故事】
  
  “联盟”帮廿年夫妻走出“婚姻危机”
  
  家住长沙市岳麓区的张秋艳(系化名)女士,曾是某企业一名办公室文员,丈夫高原(系化名)则是一名机关干部,两人结婚已近20年,育有一子,这个三口之家的小日子一直过得很幸福。然而,在三年前,高原感情出轨了。2008年的夏天,高原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张秋艳听闻后犹如五雷轰顶,非常不愿。2009年3月,张秋艳通过本报获知我省首个民间“反第三者联盟”组织成立,于是加入其中,常和联盟里的朋友聊心事、对策。
  
  次月,丈夫高原再次向张秋艳提出离婚。这一回,夫妻俩对簿公堂。法庭上,“反第三者联盟”顾问律师李健对高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予以劝说。念及正在上高三的儿子,高原答应了暂时搁置离婚之事。后来,在李健的数次劝说下,两人的感情危机转危为安了。
  
  据李健统计,联盟成立一年来,共有1400余名受害女性向该组织咨询过相关信息,成功化解了10余对对簿公堂夫妻的“婚姻危机”,有20多名出轨配偶最终选择回归家庭。
  
  【困境】
  
  向第三者索赔并无法律依据
  
  尽管如此,可“反第三者联盟”仍然存在诸多困境。“现行法律对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损害赔偿权,仅设置为‘离婚诉讼过程中’和‘有过错的配偶方’,并无针对‘小三’设定任何法律惩罚措施,且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不支持对第三者索赔。”李健律师说。另外,当“小三”肆无忌惮地破坏他人家庭时,许多妇女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从法律角度讲,通话清单或出双入对的照片并不能直接证明不正当男女关系。
  
  对此,近日,“反第三者联盟”1400余名“小三”受害者再度联盟签名,并在李健律师的带领下,草拟了一份《增设对第三者民事索赔权立法建议函》,希望能在全国“两会”之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递呈,以引起全社会对弱势女性的权利维护。
  
  建议函的内容具体而言,即在不解除现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法律应赋予妇女可以对配偶的婚外情人直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给予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定额损失。并且在其诉讼过程中,涉嫌第三者的被告方应当承担自证无错的倒置举证责任,例如应当对其与对方配偶频繁通话、出入宾馆等行为给予一一的澄清,若不能澄清则推定侵害配偶权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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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尹瑭敏]
[编辑:张广蓉

         新闻地址:http://hn.rednet.cn/c/2010/03/08/1916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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