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8日讯 湖南长沙天心区万事佳景园业委会要换届了,老梁和一批热心小区事务的业主成立了换届筹备小组。眼下,他们碰到了一个难题,天心区房产局说,筹备小组的15个人中有5个人不能参加选举,原因是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他们的名字,他们不能算业主。
15个人中有5个人被否定
3月21日晚,万事佳景园第二届业委会筹备小组成立,成员包括了老梁等15人。老梁2004年出钱买下了万事佳景园8栋一套住房,但产权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就在筹备小组接受业主报名之际,却接到社区和房产局的通知:部分成员不是业主,不能参选业委会选举。对此,老梁耿耿于怀:“我儿子都写了授权委托书了,为什么不能承认我的身份,难道产权证上不是我的名字,我就不是业主了吗?”
老梁指着小组成员名单说:“15个人中有5个人的身份都被否定了,原因就是跟产权证上的名字对不上号。”
一一核对后发现,5人中有1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女儿的名字,2人是爱人的名字,还有2人是儿子的名字。
部门回应:
有授权只能投票不能参选
老梁和其他4位小组成员身份是否合乎规定,能否参选换届选举?
4月6日下午2时许,记者找到了天心区房产局。物管科王科长的回答是肯定的:不能参选。
“按照长沙今年3月9日出台的新规,”王科长说:“参选者姓名必须与房产证上产权人姓名一致,否则都是不合规定的。”
有产权人的授权也不行吗?王表示,绝对不行。“有产权人的授权只能参加业主大会的投票,但是绝对不能成为业委会的成员。”
律师说法:
“老梁们”不应被拒绝
对于老梁业主身份一事,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不管现行规定如何,但是非产权人在产权人授权下具有参选业委会的可行性空间。李律师列出了“老梁们”不应被拒的几点理由:第一,其亲属的授权并不是人身关系的委托,业委会选举也不是政治大选;第二,很多时候,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与实际享受人是相分离的,让实际享受人参加业委会选举,既可行,也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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