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哲源投入10万元装修好的幼儿园
三湘都市报滚动播报 (全媒体记者 陈月红) 长沙市张哲源来电: 大学毕业后我自主创业,租了银鸿社区的一栋房子办幼儿园,投资了16万多元。可幼儿园开园才一年多就面临拆迁,而社区不肯给我一分钱补偿。
才装修1年多的幼儿园要拆迁
2008年6月,张哲源从湖南财专毕业。在父母及亲友的资助下,当年11月15日,他从陶某手中接手了位于长沙银盆岭黄泥河5栋对面的一家幼儿园,转让总价6万元。幼儿园是一栋三层的楼房,面积400多平方米,房东是银鸿社区。张哲源介绍,接手这家幼儿园后,见园里设施陈旧,他又举债10万多元将校舍装修一新。
2009年7月,陶某和银鸿社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张哲源去社区续签租赁合同时却被告知,幼儿园要被拆迁。今年1月,幼儿园停止了经营。“当初转让时我担心幼儿园被拆迁,特意找社区主任江某问了,她说这个地方5年都不会拆,让我放心。”张哲源说,如果江某早告诉他幼儿园会拆,他肯定不会接手幼儿园,更不会花钱去装修。
拆迁房装修补偿该归谁
投资16万的幼儿园,经营才1年多就要被拆,张哲源说,投资无望收回,但想到幼儿园拆迁有补偿,他希望能从银鸿社区拿点补偿来减少损失。但当他找到江某后,对方却说不会给他一分钱。“房子虽然是他们社区的,但我花钱装修了房子,谁投资谁受益,房子的装修补偿款理应补给我。”张哲源表示。
记者联系上银鸿社区主任江某,她称,当初在张哲源从陶某手中转这个幼儿园时,她就告知了他幼儿园要拆迁,并且表明了幼儿园不能转让。随后,她称自己很忙,匆匆挂了电话。记者多次拨打她的手机,一直占线。
“如果社区不认可我和陶某的转让合同,那为何又收了我的租金?”张哲源认为,江某在找借口。
“创业刚起步就夭折了”
记者从负责此地拆迁工作的唐先生处得知,关于该幼儿园,目前还没签拆迁协议,“幼儿园的房子是长沙市城建开发公司三分公司建的,使用权归银鸿社区,拆迁协议我们将和社区签,所有的补偿款也将直接给社区。至于租赁户和社区的租赁关系及有关补偿,由他们自己处理。”
5月4日下午5时左右,张哲源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江某和他说,拆迁补偿款还没拨下来,补偿款一到位,会给他补偿的。可刘哲源仍高兴不起来,“创业刚起步,就夭折了,一年多的心血白费了,这次算是缴了高昂的学费了。”
律师提醒
接受转让注意规避风险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装修项目属房屋附属物,依据《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拆迁中,房屋附属物都是有补偿的,其补偿对象不是房屋主体结构的所有人,而是房屋附属物的添加人和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在上述事件中,幼儿园的装修补偿对象应该是张哲源。
李健提醒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在接受转让时,为了尽量减少风险,应对转让的项目和物品进行细化,譬如在转让合同中写清楚转让物名称、价值等,同时要查明转让人是否有权转让;另外,投资前,对政策风险应全面考察,如通过向政府部门咨询或多看报纸等,多方面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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