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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良:湖南跨入法治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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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巨大而深刻的变革正在湖湘大地悄然推进。

  更高效、更便民已成为政府的最高诉求之一,而相关法规的出台更加速了程序法治的践行,通过程序集思广益、形成合力,已成为上下各方的共识。

  王玉娟是长沙一家能源公司的报关员,她以前做加工贸易报批至少需几天,现在长沙海关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最快仅两个小时即可办结。这是一位普通公民对湖南打造法治服务型政府的切身体验。

  2008年12月28日,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针对“驾考合一”制度存在违法的情况,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带领十四名研究生向省法制办提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三个月后,省法制办在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后向欧爱民正式复函,认定“驾考合一”制度不合法,废除了在湖南省经行多年的“驾考合一”制度,还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选择权。

  2009年4月16日,长沙市物价局宣布橘子洲公园门票价格定为100元/人次,此举引发广泛争议。律师李健发现该涨价行为未经听证,违反了2008年出台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于是向长沙市物价局发了一份律师函。五天后,长沙市市长张剑飞郑重宣布:“橘子洲免费向公众开放!”

  这些标志性事件都是湖南法治进步的一个缩影。

  一个在全国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2008年4月17日,中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空白。以此为起点,湖南开启了一场行政机关作茧自缚式的革命,并由此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模式”。

  两年后,防止行政机关权力滥用的《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也开始实施,与此同时,旨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正在研究制订中,有望年内出台。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只有程序公正,才能达到实体正义的目的。一系列在全国首开先河的创举,标志着湖南跨入了法治新时代。

  打造服务、法治、责任、廉洁政府,不仅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成为了推动生产力的一股强劲动力。可以说,在打造法治服务型政府方面,湖南已经在全国领先了一大步。

  耐人寻味的是,这一切的主倡者正是有着深厚法学背景的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周强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法治湖南,是第四张‘两型名片’,是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软实力。我们要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作为湖南省唯一的一份法制类权威媒体,五年来,伴随着法治湖南的成长与进步,《法制周报》始终秉承现代法治精神,坚守法治舆论阵地,高举“法治”的旗帜一路前行。

  从背着国徽下基层的法庭庭长向恩林、“打黑先锋”吴干呈,到衡阳见义勇为四好汉、质疑滥设限速牌和“隐蔽执法”的郴州公民李国宾;从洞庭湖区造纸污染整治、株洲率先掀起网络反腐风暴,到解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从郴州“三玩市长”雷渊利、受贿局长强逼证人下跪,到撕开医疗惊人黑幕、帮助“白领”嫌犯千里投案;从挖掘典型人物80后英雄吕曦东、舍己救人好青年李春华、90后孝子陶星,到策划“寻访最后的抗战老兵”、“为142烈士寻亲”等活动。五年来,我们始终客观真实地记录和见证着湖南法治建设的进程,持续关注当下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法律和体制问题,理性地观察与思考中国社会的发展变革。

  我们深信:一个真正健全的法治社会离不开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和理解。法治应当牢固扎根于人性的土壤中,处处以人为本,体现出对人的价值的尊重,才能展现出它公正无私的光芒。

  (作者系法制周报社长、总编辑)

       新闻地址:http://opinion.voc.com.cn/article/201008/201008261153174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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