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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我在建行被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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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建行被信用卡”
  
  本报记者 雷鸿涛
  
  读者来电:我是长沙筑梦佳园楼盘的业主,曾看过《法制周报》发表的《长沙670户业主遭遇“不告知办卡”》、《“优质客户”在工行“被”办卡》等文章,现在我也遇到了类似的遭遇。今年3月份左右,我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黄兴中路支行办理了按揭手续。其间,工作人员并没有谈及信用卡的事情,我也没有申请办理信用卡。
  
  前不久,我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你尾号9983的龙卡信用卡挂号寄出,开卡设置密码请拨4008200588,新办卡客户核卡3个月内消费享双倍积分!……(建设银行)”我这就纳闷了:我并没有申请信用卡,银行凭什么给我办理了信用卡呢?我去我们小区QQ群一问,不少业主也收到了这样的信息。这意味着,业主集体“被”信用卡了。现在,我要求银行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长沙市民李先生
  
  热线反馈:针对李先生的投诉,7月12日,记者致电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客户在该行办理了房贷,就意味着成了其优质客户。而优质客户所在的分行,会主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客服人员介绍,这张信用卡只要不开通使用,是不收取费用的。客服人员承诺,她会就李先生遇到的问题,向该行相关部门反映的,并对客户表示歉意。
  
  记者了解到,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这就意味着,银行印制卡片前,必须先要客户提出申请。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银行不能在未经当事人明确书面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单方提供信用卡业务。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所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涉嫌无效。同时针对银行自身违规行为,中国银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查处落实后,应当责令商业银行限期改正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新闻地址:http://www.efaw.cn/html/fzzb/2011716/1BH537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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