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民商律师 >> 网络访谈 >> 文章正文
《湖南在线》“正义阿婆”遭PS恶搞 律师称此举侵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正义阿婆”指责郭美美

“正义阿婆”现身达芬奇新闻发布会现场

  华声在线7月22日讯(记者 蒋小康 实习生 沈腾)近日,广州一位阿婆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勇敢地站出指责肇事逃逸司机,成为网络红人。网友“呸红会”在华声论坛、猫扑等社区发帖称,“要以娱乐方式弘扬正义”,将“正义阿婆”正气直指的照片抠出来,PS合成阿婆一系列穿越各种场景的“正义之指”照,网帖在网络引发巨大争议,律师直言此举侵犯了“正义阿婆”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希望以此来弘扬社会正义”

  在网帖中,“正义阿婆”身发红光、一脸谴责、一手直指前方的“正义之指”形象,一会儿出现在郭美美豪车炫富的照片中,一会儿穿越到达芬奇总裁痛苦洒泪的新闻发布会上,与PS场景切合得惊人,许多网友不由惊呼“楼主太有才”!

  这组PS照很快受到网友的热力追捧,截至记者发稿前,网帖浏览量已达到166万。发帖网友“呸红会”声称,“自己PS阿婆正义照是被阿婆的正气凛然所感动,希望以此来弘扬社会正义。”

  PS照片引发网友巨大争议

  网帖发出后,一方面浏览量迅速攀升,另一方面也引来巨大争议。

  网友“芝麻开花儿节节高”:“PS真强焊,老太太也无敌。”

  网友“我是 586”表示:“以娱乐方式弘扬正义,会不会适得其反?”

  网友“叫我七宝吧”:“阿婆精神可以弘扬,但这样PS已经是恶搞了,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

  律师:当事人追究即属侵权

  记者就此事采访到万和联合律师所的李健律师。“只要是恶意扭曲、涂改、毁损或是丑化他人的肖像,就已经存在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名誉权的侵害”, 李健律师表示,“只要当事人想追究责任,发帖人便要负侵权责任。”

  李律师善意提醒网友,“事后打击远不如事先预防,建议各位网友在上网过程中注意自身的隐私保护。”

       新闻地址:http://365.voc.com.cn/article/201107/201107221812518152.html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潇湘晨报》长沙律师写..
·湖南省十大律师事务所排..
·湖南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
·湖南省2008年度年检注册..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内容..
·2010年湖南律师事务所50..
·《中央电视台》李健律师..
·长沙基层法院法庭管辖范..
·湖南著名企业名录
·年产值计算公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