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长沙市解放中路一家服装店,未满15岁的小洁站在铁门后。每晚10点下班后,老板就会将她和16岁的小芸反锁在店里。图/记者张轶
红网长沙10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钟春艳 唐亚中)晚上10点,解放中路。一家服装店关着卷闸门,门上挂着五把大锁,店里却出现了两个黑影,难道有小偷?
这是市民张小姐10月14日晚的遭遇。她走近细看,发现是两个年纪不大的姑娘。一问,两人一个未满15岁,一个16岁,均是服装店员工,因老板怕她们下班后外出,将其反锁在店里。“这么狭小的店子,万一发生意外怎么办呢?”
探访 服装店里反锁着两名员工
14日晚上10点半,记者根据张小姐提供的线索,来到解放中路这家名为“ABCC”的服装店。沿街一线的店铺大多已关门,这家服装店也不例外,卷闸门底部挂着四把大锁,中间锁着一串铁链。
服装店的玻璃门透出微弱的灯光,记者试着敲门,里屋走出一名女孩。她自称是店员,三个月前来店里做事,“当时还手写了一份合同,老板念,我写。”女孩坦言,自己还未满15岁,名叫小洁(化名),初中未毕业就来到长沙打工,“老板让我说是她亲戚,大学刚毕业。”与小洁一起被关在店里的同事小芸(化名),今年16岁,来店里工作快一年,同样初中未毕业。
小洁说,大概两个月前,她和小芸晚上下班后找朋友玩,被老板发现后,要求她们上交了钥匙,之后每次下班都被反锁在店子里,“十点下班,就不准出去了。”
老板 两人已满17岁,是亲戚
15日早上,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解放中路该门店。店子约20平方米,进门是衣服展示区,后面隔间挂着几排衣服,小洁正在店内摆弄衣服。
对于小洁与小芸两人的身份,服装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却给出了不同的答复。自称老板的男子称,他是浏阳人,店里一个女孩子是他侄女,在店里做了将近一年,另一个女孩也是他亲戚,“两个人都满了17岁。”该店的女老板则称,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她侄女,另一个人是她朋友的女儿,“一个是过来帮忙的,一个是过来玩的。”对于下班后将两人反锁在店内,老板予以否认:“都是她们自己锁门,她们自己拿着钥匙。”
进展 未满15岁女孩已被家人领回
15日上午,记者跟随芙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来到该服装店,两个小姑娘正在招呼客人。执法人员询问确认,小洁是1998年5月出生,邵阳人;小芸是1996年出生,浏阳人。执法人员做完笔录后,将小洁带走,并与其父母取得了联系。下午4点半,小洁的母亲杨女士赶来将其带回了家。
杨女士说,自己在黄兴镇做事,小洁是1998年5月11日出生,上完初二便辍学在家,经朋友介绍来到长沙一家服装店上班。服装店老板娘曾给她打电话,称小洁晚上下班后偷偷与网友见面,担心孩子出事,她便委托老板娘管严一点,“我和老板娘认识没多久,其他事也没多想。”
对话
“三个月只休息了一天”
记者:你来这多久了?平常有休息时间吗?
小洁:大概三个月,每天从早上八点半上到晚上十点,中间只休了一天,是我妈妈生日那天。
记者:没有请过假?
小洁:请过,但是阿姨不准。她说十一去我们老家玩带我回去,现在十一都过完了,也没有去。
记者:你平时都做些什么事?
小洁:看店,做饭,洗碗,打扫卫生,很累,每个月工资只有1100元,做错事还会扣钱,我不想在这做了。
记者:你有没有想过辞职?
小洁:想,但我怕,不敢说。小芸说了几次,阿姨说她忙,反正是不让我们走。
记者:你们没钥匙,出了意外怎么办?
小洁:没有想过,听你一说还真有点怕,我也想出去,但没有钥匙啊。
[律师说法]
未满16岁,家长同意也不能雇用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法律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未满16周岁,即使家长同意也不能雇用,更不能限制人身自由。”李健称,本事件中店家行为已经明显涉嫌违法,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同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若在此事件中存在渎职失察,也应当追求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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